顺应时代潮流,以战略定力应对时代变局。为满足新时代,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制的更新换代速度,依照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政策,我协会成立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现将标准管理办法及标准制定程序文件公布如下,希望各单位悉知!
附件1: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附件2: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编制程序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化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建办标〔2017〕3号)、《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协会标准,是指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创新、快速、灵活、高效的标准市场化工作机制,由相关法人单位提出并制定,由协会组织审定并发布的自愿性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标准的立项、制定、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 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是协会标准化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批准协会标准发展规划以及标准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标准化工作日常管理。 第五条 协会标准化工作应遵守国家标准GB/T 20004.1《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规定。 第六条 协会标准应在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标准体系充分协调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的协会标准体系,以确保协会标准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七条 协会标准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立项、编制、发布与出版、实施。协会标准的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协商一致原则。 第八条 协会标准编制、评审及出版发行所需经费由标准主编单位或编制组自行筹集。 第九条 协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三)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四)制定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 协会标准的版权、商标权等归协会所有。 第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建立协会标准的档案管理制度,并负责保管所有的电子档案文件。 第三章 立项 第十二条 协会标准立项应符合下列原则:以人民防空工程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 协会标准立项范围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体系等,协会标准主要就生产、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检测、评价、管理、维护或服务做出规定。 第十四条 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可提出协会标准编制立项申请,协会会员单位优先。原则上,申请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的同时应提交标准条文草案。 第十五条 协会标准立项申请由协会秘书处受理并作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标委会秘书长召集相关专家组成立项评审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评审;以专家组评审意见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标委会秘书长向标委会主任提出立项计划建议,由标委会主任批准签发协会标准立项计划通知。协会标准立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发布一次或多次。 第十六条 协会标委会有权视情况对批准立项的某些标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四章 编制 第十七条 标准立项计划通知发布之后,由标委会与主编单位及时签订标准编制合同。从标准立项计划通知发布之日起,协会标准的编制周期一般不应超过18个月(以完成报批工作为标志)。超过18个月的项目除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外,一般按自动撤项处理。项目延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协会标准编制工作一般包括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和报批阶段。 第十八条 协会标准的编制内容编写可参考《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 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导则》T/CECS 1000-2021等的要求;协会标准编写格式及内容繁简程度应以方便使用者使用为原则,允许编入相关示意图等素材;鼓励协会标准编制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编写格式。 第十九条 协会标准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重要技术问题应在编制组内达成一致。支持专利及其他专有技术或科技成果按规定纳入协会标准。 第二十条 主编单位是协会标准编制的主体,并应对标准编制过程中各阶段文稿的质量、技术内容和进度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对标准编制的进度、质量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标准编制的全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纪要、标准过程稿、研究报告等)电子文件应由主编单位代表编制组报送协会秘书处存档。 第二十三条 建立协会标准编制信用制度,对主编单位、主编人的信誉予以约束管理,并与相关标准化机构实行信用记录联动机制。对信誉差的主编单位、主编人,不再接受参与协会标准编制工作。 第二十四条 标准送审稿完成后报协会秘书处,标委会应当将标准送审稿以会议、邮件、网上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对提出的意见,应说明理由,必要时应提供依据。 第二十五条 应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逐条进行处理,对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必要时可重新或定向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根据对反馈意见的汇总处理结果,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查,提交审查的资料应包括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有关附件。 第二十七条 标委会成立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八条 审查时,应写出《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并附参加审查会审查专家名单(需专家签字)。如需表决,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3/4同意为通过。 第二十九条 审查不通过的,应对送审稿及相关材料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协会秘书处确认后重新组织审查。重新审查仍不通过的,撤消该项目。 第三十条 协会秘书处组织对协会团体标准报批稿等相关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完善后重新上报。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对协会团体标准的技术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协会团体标准经审核确认合格后,形成标准报批稿,送协会秘书处,对标准进行统一编号。 第五章 发布与出版 第三十二条 协会标准报批文件经协会秘书处审查通过后,由协会秘书处批准签发协会标准发布公告。 第三十三条 协会标准编号包含英文标识、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等内容,格式为:T/ JNCADA××××-××××。T指:团体标准;JNCADA指: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英文缩写;第一个××××指:标准的顺序号;第二个××××指:发布标准的年号。如:T/ JNCADA 0015-2022,指第15号且于2022年发布的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协会标准采用双编号,格式为:“T/ JNCADA ××××-××××/ISO标准顺序号-年代号”。 第三十四条 协会标准发布后,主编单位应及时印刷出版。主编单位同时可申请在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官方网站对标准进行网络发行。 第六章 实施 第三十五条 协会标准发布后,标委会和主编单位共同负责标准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主编单位标准管理组应负责标准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涉及仲裁或诉讼的重要解释文件应报送协会秘书处。 第三十六条 协会秘书处组织对实施标准进行复审,确定标准是否继续有效、需要修订或废止;标准从颁布实施到复审之间的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协会标准已经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应的协会标准应予以废止。 第三十七条 协会标准的宣贯工作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组织或授权主编单位予以组织。 第三十八条 主编单位标准管理组应将协会标准实施中的配套出版物及与标准实施相关会议、活动资料及时报送协会秘书处存档。 第三十九条 对编制质量高、实施效果好的标准,协会给予主编单位适当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协会会员单位应积极主动采用协会标准。协会会员对协会标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或主编单位。如在实施中发现协会标准存在重大技术问题或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标委会可根据情况决定修改或撤销协会标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鼓励主编单位组织编制组相关成员以协会标准为基础编制指南、手册等技术文件,版权等权益由编制组和协会协商共享。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附件一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 申请时间:20**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的立项。 二、本表由第一主编单位填报。 三、标准名称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写规定,且不能出现外语单词、字母或缩略词等。 四、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标准名称、主编单位等,否则将取消编制计划。 五、本表一式二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05949@qq.com。 六、本表一律采用黑色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七、相关栏目填写要求 1.“标准类别”栏填写“工程标准、产品标准、图集”。 2.“标准所属领域”栏填写“规划、设计咨询、施工、检验、设备、改造”等,各领域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领域主要为规划设计等。 (2)“设计咨询”领域主要为建筑工程各专业设计、防护设计、防化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等。 (3)“施工”领域主要为施工监理、施工工法、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 (4)“检验”领域主要为验收、检测、监测、测绘等。 (5)“设备”领域主要为防护设备、防化设备等。 (6)“改造”领域主要为工程评估、工程加固、工程改造等。 八、原则上申请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的同时应提交标准条文草案。
附件二 《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主编单位:
附件三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报批申请表
附件四
关于发布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XXXX》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XXXX公司和XXXX公司主编的《XXXX》,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编号为T/ JNCADA XXXXX—20XX,现予以发布,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负责管理,由XXXX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五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修改申请单
附件2: 济南市人民防空协会标准编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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