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人防办(含功能区人防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20〕7号)、《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开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防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贯彻。
附件:1.《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20〕7号)
2.《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开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防发〔2020〕8号)
附件1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鲁防发〔2020〕7号)
附件2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开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防发〔2020〕8号)